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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管理員布告板/編輯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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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發生的編輯爭議

Marvin 2009[編輯]

已施行全保護。雖然不是很有力的做法。不過這條目理應納入高風險主題,受到回退不過一限制,然而此主題討論尚存爭議,見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設立法輪功為高風險主題,在討論完結後或有最終定案,此條目理應設定一定回退限制,當然如何尚需社群檢視。-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6月13日 (四) 14:44 (UTC)[回覆]
對於全保護的決定我表示理解。但我個人認為當上述涉事用戶的編輯行為中存在的爭議不得到釐清、甚至已經變化為長期的類似WP:OWN的行為時(考量該條目迄今的編輯歷史),則後續的發展恐怕是使人悲觀的——高風險主題恐怕處理不了這類狀況:給條目加入甚至與主題無邏輯關聯的內容——這種行為我都不知道該給什麼評論。--銀色雪莉留言2024年6月13日 (四) 15:02 (UTC)[回覆]
銀色用戶稱在下擾亂,但刪除可靠第三方來源,加入非第三方來源的是銀色及黑暗用戶。望管理員查明究竟誰在擾亂維基。--稀有石頭留言2024年6月13日 (四) 18:23 (UTC)[回覆]
帽子給其他用戶倒是套得很大頂,還是那句話,我非常歡迎就條目內容的具體討論,哪怕閣下長期逃避回應閣下無視並維護條目中固已存在的WP:VWP:NPOV等問題也不要緊,閣下不妨一項項來,先列舉一下在下「刪除可靠第三方來源」的證據。——自然,基於對等事項,閣下至少同時需要做出回應的,是閣下在Special:diff/83029306編輯摘要中作出的「自由之家則是屬於第三方來源,不應刪除」的虛假陳述——當前版本(亦即在下回退後經保護的當前版本),它可是好端端地活着,看了一下,目前應該是來源3——包括過往歷次其他用戶的正常修改也一樣,它就沒消失過。--銀色雪莉留言2024年6月13日 (四) 18:32 (UTC)[回覆]
(?)疑問-銀色雪莉您好,在下之前也參與該條目討論,關於您這筆回退,如果您認為Marvin哪個地方的編輯不符方針,那麼您就該部分指出並處理。
  1. 但是,您全部撤銷,刪除了Marvin所添加的 多筆第三方來源內容,例如這段描述「自由之家2017年報告指出,中國律師和國際法律專家認為,除了共產黨文檔外,沒有任何法律把法輪功定性為「邪教」」。---您聲稱Marvin「在編輯摘要里虛構自由之家來源被移除的不實信息」---不過,自由之家這筆來源及描述,6月1日是被銀色雪莉您刪除掉了,而且您的編輯摘要並未說明刪除的理由;在下後來加回,又被用戶黑暗魔君回退[1]
  1. 再提醒銀色雪莉、黑暗魔君等用戶,中共鎮壓一方來源 是非第三方來源,違反WP:可靠來源WP:可供查證方針。-----條目討論區的討論串5月24日【用戶增添多筆中共黨媒或機構資料】是在下所發起,因為黑暗魔君增添這類來源。
在下於討論頁列出方針提醒:(1)WP:可靠來源方針:條目應該基於來自可靠的第三方的出版物。(2)WP:可供查證:維基百科的條目應該依靠於可靠的、第三方的、公開的來源。(3)WP:可供查證方針:添加或恢復內容的編輯者應承擔舉證的責任。...非第三來源,中共黨官媒在中共鎮壓議題,是非第三方,依據WP:可供查證,「自行出版物與可疑來源作為其釋出者或本身內容來源」使用限制,(1)「通常在釋出者相關條目或以該來源本身為主題的條目中」,...「不包括針對其他人、組織、實體的主張或觀點」...「來源內容的真實性未受到合理的質疑」...「不是條目主要的來源」。
黑暗魔君5月24日回應稱「「不包括針對其他人、組織、實體的主張或觀點」,中共自身的觀點不是「其他人、組織、實體」。」----但這樣的說法,是不是扭曲了方針與邏輯呢?中共這些機構來源,對於被鎮壓群體的說法,就是中共「針對其他人、組織、實體的主張或觀點」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6月14日 (五) 00:03 (UTC)[回覆]
Marvin2009不符合方針的多筆編輯我早已指出並在上面一項項列好,不勞閣下費心。至於閣下既然也出來試圖辯解Marvin2009的虛假陳述,因此謹回應如下:
1、不要跟我玩「多筆」的模糊描述,一項項列好,不給因由而扣帽子這種並不符合維基的作風閣下不應沾染。
2、Marvin2009的表述是「自由之家則是屬於第三方來源,不應刪除」,不是閣下所說的「自由之家這筆來源及描述...您刪除掉了」:
(1)Marvin2009的表述是「...來源,不應刪除」,這樣的意思是來源不復存在,顯然虛假;
(2)至於閣下稱我將「來源及描述...刪除掉了」,是將調整行文布局的正常編輯流程片面等同於「刪除」——誰調整行文布局能一字不刪不改?閣下所引的我的編輯Special:diff/82869798在編輯摘要中明確指出了該調整的整體緣由:1、Marvin2009用戶無視編輯摘要內已申明的「來源與內容不符問題」,以編輯戰強行恢復「BBC20150512」等來源,又執意超譯,加入來源完全無法支撐的「配合中共當局」、「顛覆陰謀」等修飾語,完全罔顧WP:V和WP:BURDEN的「來源須明確支持條目中出現的信息」;2、強行恢復顯著不符MOS:CS4D內容,如「中國香港」等語;3、口含天憲而毫無根據的「原創」「宣傳」指控。惟Wetrace用戶添加來源以佐證,這總體上是符合方針的做法,因此在行文排版,梳理敘述邏輯和文路後仍保留(惟對引文格式有誤者予以移除或修正,並對無助說明「對認定的『依據』爭議」的來源也予以移除,避免堆砌來源)。,相當清晰,而且在該版本中對本來就一直存在的自由之家來源所支撐的描述存在的整體黏貼複製未加整理行文的情況做了調整,如果對調整有意見或認為有所缺漏(我個人認為這句話在結合原來源的完整的表述後可以寫入——該表述缺少了對其在來源中本身所注的原文的結合,尚未全面——但我尚未來得及仔細調整,即又遭閣下Special:diff/82872970打亂全局行文)可以討論,也可以添加,但不是如閣下在隨後的Special:diff/82872970沒有任何編輯摘要下的編輯,事實上導致行文事實上再度回到凌亂狀態(明眼人一看便知,閣下和Marvin2009由編輯戰所試圖維護的頁面如今連個百科條目都不像,排版、行文凌亂錯誤和堆砌原始材料等問題層出不窮),又在現今將他人正常調整曲解為「刪除」。如果如閣下所言,我這是「撤銷,刪除了...第三方來源內容」,那麼我就要問問閣下如何看Marvin2009在Special:diff/82868796中刪除——而且是不留痕跡地刪除——如AIT轉載的《國際宗教自由報告》了——我不像您這樣去頭留尾地引用並解讀,Marvin2009當時的編輯摘要是這麼說的:取消了未經討論加入原創以及與認定無關的宣傳內容,加回了被刪除的可靠來源內容——照閣下的表述,這恐怕也是「撤銷,刪除了...第三方來源內容」——您不會認為AIT轉載的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的《國際宗教自由報告》是「非第三方來源」吧?荒誕的指控會打到自己,謹請知照。
3、閣下又開始不舉實例來給別人扣帽子,還是那句話,實例,我對沒有實例的帽子式攻擊不感興趣。不過我願意在閣下提出實例之前簡單說一句:WP:ABOUTSELF要求的是不涉及「針對其他人、組織、實體的主張或觀點」的「其發布者...或該來源自身信息」,閣下舉出的實例,希望能符合這些表述,而不是曲解地舉例。我將期待閣下在基於事實的基礎上的回應。--銀色雪莉留言2024年6月14日 (五) 06:08 (UTC)[回覆]
相關用戶持續曲解第三方來源的要求,並自行斷言某些來源不能使用從而無理移除內容的做法不能接受。維基百科:可靠來源裡說明「當描述某人或某組織的觀點時,直接引用該文是最好的引用方法」。英維那邊的說明更清晰:Sometimes, a self-published source is even the best possible source or among the best sources. For example: If you are supporting a direct quotation, the original document is the best source because the original document will be free of any errors or misquotations introduced by subsequent sources.。相關用戶堅持要移除的最高人民法院文件顯然完全切合這個說明。--黑暗魔君留言2024年6月14日 (五) 08:47 (UTC)[回覆]
那兩位已經是「慣犯」,在多個有關法輪功的條目中肆意採用原創研究的「第三方來源要求」(包括不僅限於原創研究「第三方來源」定義、混淆「獨立」與「第三方」、所謂「非中國大陸國家背景媒體接受資金只是民主國家預算作法」搞雙標、意圖否認維基相關說明頁原話為「您引述的《維基百科:獨立第三方來源》是一『輔助說明頁』」)進而直接刪除來源以及來源所寫的內容進行審查消除觀點[2][3][4],亦或是只在其所認為的「非第三方來源」後添加「{{需要第三方来源}}」模板或對來源的說明性文字例如[5][6][7][8],甚至在見其他編者未及時發現其破壞行為後再刪除來源和來源所寫觀點與內容。相關用戶多次因此發動編輯戰(甚至保護結束後又雙叒叕挑起事端)、WP:point甚至疑似「呼朋喚友」(參見「明慧網」 2013年7月26日 (五) 06:52‎- 2023年9月9日 (六) 13:56‎ 歷史記錄)。--MINQI留言2024年6月14日 (五) 09:24 (UTC)[回覆]

20204622hkus[編輯]

ALTSGEditor[編輯]

古拉不是德古拉[編輯]

啊對對對,你刪去你所謂的偏頗詞句然後加入一大堆違反中立性的宣傳詞彙和政治隱語,好棒棒哦。你掛唄,反正出處不是我。
解釋?看你也2022年進入的維基編者大家庭,怎麼你的前輩,尤其是你滴反共、反中前輩沒給你「安利」過我?你沒讀過「WP:USER」?--MINQI留言2024年6月8日 (六) 19:21 (UTC)[回覆]
注意:你現在的言論已明顯非「認知不同」而已,而是明確表明自己是有非常有計劃的進行政治審查,並以此為傲。
你需要對此額外作出解釋--MINQI留言2024年6月8日 (六) 20:21 (UTC)[回覆]
「公總IP修改林秉樞維基百科 監理所臨時人員認了:出於好奇」,你不會也是出於好奇吧?--MINQI留言2024年6月8日 (六) 20:25 (UTC)[回覆]
你17歲與我有關嗎?我是你父親還是你的監護人?你現在在住院與我有關嗎?我是你的主治醫師還是你父母給你雇的護工?你有很多時間如何分配是你的事,你父母未能很好教育你去做時間管理也是你的家事,我沒有義務教育你。
你想說明什麼?花蓮縣政府違反「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還是監理所契約服務員被處罰是民進黨甩鍋?--MINQI留言2024年6月8日 (六) 22:23 (UTC)[回覆]
請問我如何對你做出法律威脅?請列出明確的的本人完整「法律威脅」之句子。我完全沒必要理會你的離題內容,現在回復只是出於禮貌。--MINQI留言2024年6月8日 (六) 22:24 (UTC)[回覆]
啊對對對,@古拉不是德古拉那還是個不讀「維基百科:討論頁指引」的。--MINQI留言2024年6月8日 (六) 19:24 (UTC)[回覆]
你繼續唄。反正3RR的是你。--MINQI留言2024年6月8日 (六) 19:28 (UTC)[回覆]
啊對對對,之前有位和你一樣。--MINQI留言2024年6月8日 (六) 19:47 (UTC)[回覆]
嗯,「典範長昭」。--MINQI留言2024年6月8日 (六) 20:20 (UTC)[回覆]

(:)回應舉報人完全是在隨心所欲的進行編輯與誹謗:

1.其於毛澤東條目以法廣批評為由刪除原有帶有可靠來源內容、加入大量負面評價內容(其自稱其編輯合理且非評價性)並且多次回退(>3)其他編者的反破壞編輯,儘管已有至少三位編者告知其此行為不當、理由不合理。
2.其要求本人解釋本人個人頁面內容,完全不知「WP:USER」所寫。
3.不知「維基百科:討論頁指引」,我自己刪除自己覺得的不當內容,被其用作攻擊點。
4.多次譏諷我、意圖誘使我作出不文明行為。例如:1 2
5.完全罔顧我是針對其行為而言(「如果當前論題確實與對方有關,那麼並不是訴諸人身。」
6.在本頁有關其編輯戰的投訴中發表大量無關內容。
7.顛倒黑白,例如
a.我「解釋?看你也2022年進入的維基編者大家庭,怎麼你的前輩,尤其是你滴反共、反中前輩沒給你『安利』過我?你沒讀過『WP:USER』?」針對的是其要求「建議你先解釋一下自己的用戶頁」;
b.「X不X啊」在發出後的兩分鐘內就自行刪除。
8.完全不顧本版為「為處理『編輯爭議』」之布告板。

總結:其作為2022年加入維基者,兩年的時間依舊如此為所欲為的違反「WP:CIV」「WP:DE」「WP:GAME」實屬不該。

PS:其行為令我想起某位。--MINQI留言2024年6月8日 (六) 22:48 (UTC)[回覆]
我就發下檢舉人的於此及其他處發言:
1.「同時頁面中明確表示了其作為親中共勢力的政治立場」
2.「加入一大堆違反中立性的宣傳詞彙和政治隱語,好棒哦,沒有人管得了呢,」
3.「建議你先解釋一下自己的用戶頁:」
4.「同時呢,這邊幫你貼上你剛剛匆忙刪掉的留言:」
5.「注意:你現在的言論已明顯非「認知不同」而已,而是明確表明自己是有非常有計劃的進行政治審查,並以此為傲 你需要對此額外作出解釋」
6.「我現在才17歲www,然後現在在醫院住院這樣,有很多時間」
7.「然後⋯⋯不小心,發現了一些非常有趣的東西呢」
8.「嗯,看起來在維基百科中,對中國共產黨相關條目的任何編輯都已經變成了禁忌」
9.「真誠而謙卑的感謝,你將中國的暴政強加在這裡,並示範了如何使用維基百科的制度,去破壞它本身」
10.「親中共(中國共產黨)編輯者持續進行破壞性編輯,反覆撤銷中立且建設性的貢獻,且沒有正當理由,對關鍵的中立性問題避而不談。這已經導致了嚴重的中立性問題和持續的編輯戰。」
11.「支持捏,高揚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大旗,講好中國故事,……唔⋯頭好痛」--MINQI留言2024年6月9日 (日) 00:12 (UTC)[回覆]
(~)補充
1.「為什麼你會覺得毛澤東的生平和他起的字,和蔣介石的字,李白的生平一樣重要?……」
2.「……」(此為其某次編輯摘要)
3.「如有必要,進一步的措施可能包括嚴格監控和可能的仲裁。」--MINQI留言2024年6月9日 (日) 00:33 (UTC)[回覆]
@MINQI建議您可以加上編輯差異會比較好,管理員就不用再去查是否屬實。如果以上編輯摘要皆屬實,有些確實不妥當且有違方針,如:「加入一大堆違反中立性的宣傳詞彙和政治隱語,好棒哦,沒有人管得了呢,」這明顯有譏諷的意思,Wikipedia:文明#其他不文明行為「譏諷他人或誘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為:...(省略)」,有些我倒是覺得還好。--~~Sid~~ 2024年6月17日 (一) 09:52 (UTC)[回覆]
感謝建議。目前來看暫不必須,且不想過多被此事糾纏。--MINQI留言2024年6月17日 (一) 17:58 (UTC)[回覆]

(※)注意:附上某不斷修改自己已被閱讀回復之前的原有版本以便存檔。--MINQI留言2024年6月10日 (一) 10:57 (UTC)[回覆]

(※)注意:為應對某位多次違反「維基百科:討論頁指引——自己的意見」、破壞對話完整性以及避免可能的編輯戰,此處附上幾歷史頁面以正視聽(存檔):

1(某不斷修改自己已被閱讀回復之前的原有版本)
2(第三方編者整理排版後的版本)
3(某位 2024年6月16日 (日) 小修改之前的版本)
4(某位 2024年6月16日 (日) 13:08大量刪除自己發言之前的版本)
5(某位 2024年6月16日 (日) 13:08大量刪除自己發言後本人復原前的版本)--MINQI留言2024年6月16日 (日) 17:30 (UTC)[回覆]

  • 不需要再替我恢復控告了……我已經把所有留言全部刪掉撤回控告申請帳號消失

那些憂愁和深刻的幻想,已經沒辦法再次在我的體內湧起,那些美學和道德也逐漸凋零,深刻的記憶在變得模糊,內心的感受被慢慢侵蝕,連美學和自我都逐漸潰散……層層疊疊的問題不斷拉扯,完全無法下手,內心也沒有動力……甚至有一些衰老的感覺

其實,我只是內心有一些黑暗的感覺,想躲起來稍微休息一下。不小心來到了陌生的地方,遇到了很可怕的人。你對我一點都不重要,相互爭執的感覺好噁心,只是不斷接觸不好的情緒和信息,變得越來越普通和粗俗,失去了自己的溫柔與幻想,學會了非常糟糕的性格,麻木而混沌……

我以前一直都非常愛惜自己的世界,絕對不允許自己出現任何不好的念頭和狀態……不過,這種話怎麼說都好,其實已經沒辦法再回去了吧……突然消失了這麼久,性格也變得好惡劣,已經走了太遠的旅程,墮落了過於漫長的時間了……就這樣死掉,作為故事的結局也不錯

不要再恢復這些東西了あ さ か ぜ。
light wind.
2024年6月17日 (一) 12:30 (UTC)[回覆]

古拉不是德古拉[編輯]

1.條文中寫明『黃國昌隨後聲明,法案條文都已於立法院官網公佈,任何人都可以看到』,但附上的新聞連結內容卻是『立法院昨(17)日審查國民黨團、民眾黨團推出的國會改革法案,有支持者稱,法條內容都有公告在立法院網站。不過,台北市議員苗博雅開直播當場示範,立法院網站上並沒有藍白的再修正動議版本,並開嗆「真的不要以為我平常容忍你們這些網軍,你們這些網軍真的超級沒料。」』

如不能找到黃國昌發言過的新聞資料,應予更正為『法案支持者稱法案條文都已於立法院官網公佈,任何人都可以看到』,然而我指出時,古拉不是德古拉將我的更正刪除。

2.我提出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給出證明:『熟悉立法院議事人士指出,藍白兩黨當天在院會並不是提出一套前所未見的新條文,而是根據已經公開的修正草案,因為尚有疑義,依法提出修正動議,這是合乎規定的議事手段,且朝野都可以針對有疑慮的條文提出修正動議。 該人士表示,如果修正動議前一天提出,院會議事人員會協助彙整,送交立委。但立院議事常態是討論到爭議條文時才擬定修正動議,會議現場常常是改來改去,又有修正動議、又有再修正動議,這些即時的討論內容,實務上無法做到當天上網公告,但可以在後續會議公報紀錄找到。該人士表示,當修法草案送出委員會,無論其用什麼方式送出,這些修法內容已經公諸於世,也可受外界公評。例如國會改革諸案中,立法院能不能要求民間人士提供資料、不提供有什麼責任,會不會有刑責等都已經寫在草案文字中,供各方查閱。當外界有所疑慮、批評,立委也可以在院會中針對這些意見提出修正動議,各黨立委以此方式議事,並不違反議事規則。』

我提供的資料是,一切程序都是行之有年且符合現行法條。而古拉不是德古拉以『這部法案確實是缺乏討論,審查和秘密擬定的』的個人觀點理由刪除,他在留言中也明確表明確實是符合議事程序,但他卻刪除我提供的他也認為是正確的證據,就因為他認為『這部法案確實是缺乏討論,審查和秘密擬定的』的個人觀點,我認為wiki只要能給出證據,各種因證據而生的觀點都該被記錄,而非因為他人給出的確切證據只是違背了你的觀點就刪除,這只會讓wiki變為單一輿論把持缺發公信力的百科

  • 發現人:L2l4a835k3留言2024年6月3日 (一) 06:03 (UTC)[回覆]
    ???下面是我刪掉的語句(2024年立法院改革爭議)
    院會投票當日,黃國昌向記者表示國會改革的法案是最高機密無法透露,法案詳細內容及各政黨動議將在當日立院開議後,送至各立委桌上,引起爭議。黃國昌隨後聲明,法案條文都已於立法院官網公佈,任何人都可以看到。但台北市議員苗博雅指出,在網站上公開的僅有28版法案草案,而當日即將審議,由黃國昌與傅崐萁共同擬定的相關法案版本資訊則無從得知。
    上述最後一段內容錯誤,根據上面引用之報導資料顯示,是『立法院昨(17)日審查國民黨團、民眾黨團推出的國會改革法案,有支持者稱,法條內容都有公告在立法院網站。不過,台北市議員苗博雅開直播當場示範,立法院網站上並沒有藍白的再修正動議版本』而非『黃國昌隨後聲明,法案條文都已於立法院官網公佈,任何人都可以看到』。且根據台灣事實查核中心查核,再修正動議版本本身就是當日立院開議後,才會送至各立委桌上,為行之有年的議事程序。--古拉不是德古拉留言2024年6月3日 (一) 06:32 (UTC)[回覆]
    我其實應該直接告訴你這不是wiki的編寫方式的⋯⋯--古拉不是德古拉留言2024年6月3日 (一) 06:50 (UTC)[回覆]
    我的腦袋真的會冒很多問號--古拉不是德古拉留言2024年6月3日 (一) 06:34 (UTC)[回覆]
    我已經加了6個來源,現在可以了嘛--古拉不是德古拉留言2024年6月3日 (一) 06:44 (UTC)[回覆]
    而且你只上傳了一次欸,我也只刪除了一次,為什麼要掛在編輯戰這邊呢?--古拉不是德古拉留言2024年6月3日 (一) 06:47 (UTC)[回覆]
    首先謝謝你對新聞的補充
    其次請問台灣事實查核中心,你只給出一個連結,並未將再修正動議是否合法合規的爭議給寫進去,不如說是我寫的被你刪除了,請問你可以幫忙回補一下嗎:)
    順帶一提,我那邊的寫法我明白不是wiki的編寫方式,我之所以這麼寫是因為我希望編寫者(我現在知道是你了)可以看見後增加新聞的補充再刪除、或更正內文,但當時你的手段是直接刪除我的指證並沒有給出任何新聞的更正,所以我才會抗議的--L2l4a835k3留言2024年6月3日 (一) 07:04 (UTC)[回覆]
    欸⋯是要在內容中加入對於再修正動議方式的爭議嘛?--古拉不是德古拉留言2024年6月3日 (一) 07:13 (UTC)[回覆]
    如果可以的話,希望你能加入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的查核結果,並且加入雙方的說法
    首先對於再修正動議的情況,公認的事實是,藍白的作法合乎程序
    爭議焦點部分在於:
    對於法案的支持者而言,再修正動議的提出方式,符合程序並且行之有年,因此沒有黑箱爭議(參考資料可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與國民黨立委吳宗憲的評論,如不完善或錯誤請更改或補充,)
    對於法案的反對者而言,再修正動議儘管符合程序並且行之有年,但本身未能提前公布並討論就是黑箱(參考可以魏揚的發言與時力主席王婉諭的評論,如不完善或錯誤請更改或補充,)--L2l4a835k3留言2024年6月3日 (一) 07:31 (UTC)[回覆]
    我認為我們在這裡處理的資料越是詳細,證據來源越是多元,我們增加的是wiki的公信力。所以我支持內容中對再修正動議方式的爭議紀錄並提供雙方觀點--L2l4a835k3留言2024年6月3日 (一) 07:44 (UTC)[回覆]
    聽起來好像確實可以⋯⋯只是,有一點難寫,另外也有原創研究的問題--古拉不是德古拉留言2024年6月4日 (二) 02:44 (UTC)[回覆]
    你可以先試著改寫一下--古拉不是德古拉留言2024年6月4日 (二) 02:52 (UTC)[回覆]
    我個人認為古拉在那條頁面已盡可能盡到統整義務,比起其他用戶態度相對開放,我記得其中有一兩次是管理員回退到過早以前的版本完全無視中間版本(包括各種不同用戶的編輯)。--Cbls1911留言2024年6月11日 (二) 14:02 (UTC)[回覆]
  • 處理:

HYHJKJYUJYTTY[編輯]

(!)意見5月28日帳號並沒有任何編輯行動。5月28日和5月27日並沒有嚴重的對應行為。

  • (?)疑問5月24日、5月25日、5月26日這3日才有提報所提到對應行為。想確認那些日期不提報的理由。
  • (~)補充對應的編輯爭議議題可能起始時間約略在5月22日,發展最嚴重的日期是5月25日前後。

--Rastinition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12:33 (UTC)[回覆]

他純粹,想舉報我而已--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13:31 (UTC)[回覆]
有點自以為是--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13:33 (UTC)[回覆]
條目討論頁已經在討論,是不是可以不要還來掛人?——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29日 (三) 22:07 (UTC)[回覆]
@Ericliu1912因為你的留言掛在我的留言下方,給予幾個回饋
  1. 發起提報的帳號不是我
  2. 2024年5月28日 (二) 12:33 (UTC)的文字僅"陳述狀態"和"針對提報發起時間異常的提問",包含時間資訊
  3. 針對上述2,整體上敘述沒有涉及非事實或主觀陳述,使用"掛上"(我不清楚意思)這個敘述,是否表示@Ericliu1912你因為自己的立場而導致用詞過度這個我無法判斷,但會產生這個懷疑
  4. 另外帳號27、28、29連續沒有對應行為樣態,如果沒有繼續觸發對應狀況(尤其是連續數日),也沒有新的意見回饋,這個case會自動存檔或結案
  5. 因為今天產生2則新意見,結案或存檔時間被延後
--Rastinition留言2024年5月29日 (三) 23:09 (UTC)[回覆]
@Rastinition純粹是閣下發言縮排問題。本人是回覆Txkk,不是回覆你(本人習慣將單獨意見掛在「處理」章節下面)。另他在別處指稱當事人是「(我的)跟屁蟲」,故本人有必要簡單表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29日 (三) 23:11 (UTC)[回覆]
疑問處理已經完成,謝謝回應--Rastinition留言2024年5月29日 (三) 23:15 (UTC)[回覆]
說到底就是脆的用戶為推銷青島東運動並安插當時尚未成為主流的青鳥一詞,自倒數第二次陳抗前後一直想參入維基及推動吞併條目的問題,起初訴諸溫和不過度介入的共識決,但結果還是鬧到所有人不愉快。--Cbls1911留言2024年6月11日 (二) 14:18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