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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江 (清朝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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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江(1781年—1837年),字玉水。清代江蘇青浦人。

生平[編輯]

曹錫寶之子。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出生。[1]因父蔭授官。嘉慶十年(1805年),由實錄館校對簽掣大理寺右評事。嘉慶十七年因事革職,發往烏魯木齊效力贖罪。六年後赦還,官至安徽安慶府江防同知,曾攝廬州等府事。道光十七年丁酉(1837年)卒。[2]

註釋[編輯]

  1. ^ 汪學金《靜厓詩續稿》卷一,有《曹玉水內弟二十初度贈言,次石君師韻》一題。本卷所收作品的起迄時間為「己未五月,盡庚申八月」,得知該詩做於嘉慶五年庚申(1800),曹江正好二十歲。朝鮮人柳得恭《燕台再游錄》,記嘉慶六年「辛酉」(1801)在北京結識曹江,「書肆中識之,年二十一,美姿容。」亦可推得其生年為1781年。
  2. ^ 錢儀吉《衎石齋晚年詩稿》卷一有《聞玉水訃四旬矣,哭之而未有詩。十月十三日夜,兩夢玉水來,談笑若平生;已,若重有所託者。明日追挽四首》,該作品編年於道光十七年(1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