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云南省公安厅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云南省公安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徽

主要领导
厅长 胡大鹏
副厅长(4) 张春泽 王志聪 李力 徐云
机构概况
业务上级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组织上级机构 云南省人民政府
机构类型 云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云南省公安机关
行政级别 正地厅级
上级中共组织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
本级中共组织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公安厅委员会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 云南省
對外官網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领导、管理云南省的公安保卫工作,接受云南省人民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的双重领导。[1]

历史沿革[编辑]

光绪三十二(1906)年,清朝官制改革,巡警部改为巡警司,隶属民政部。各省巡警总局或警察总局一律裁撤,改设巡警道,为全省警务中枢,。巡警道下设警务公所。宣统二年(1910),云南警察总局改为云南警务公所。民国元年(1912),道所俱废,设云南省会警察厅,秦光第任厅长。1916年,省设云南省警务处,省会警察厅厅长秦光第兼任处长。1921年,朱德接任,翌年初离滇赴沪。民国二十八年(1939)七月,云南省政府将云南省会警察局改组,设立云南省警务处,直属省府,为全省警察行政最高机关,任命李鸿谟为处长,兼省会警察局局长。1949年云南全面接管,设立省公安厅,坐落景星街上原昆明市政府与昆明市警察局地址上。

参考资料[编辑]

  1. ^ 康树华, 王岱, 冯树梁主编. 犯罪学大辞书. 兰州: 甘肃人民出版社. 1995.